最近女王跟我講,你這種從小到大、成績很好、自戀的人,自己要小心。自戀的人不會關心別人,不會愛人,如果再這樣自戀下去,小心自己成為像某個宣稱自己是亞里士多德第幾代傳人那樣,聽了這個話,心裡不由自主的感到害怕。
分享跑步的心得,影響周圍的人一起共同跑步,當然要有一定的自信,自己都不覺得這是一件應該認真去做的事情,絕對不會有那種熱情感染別人,但是這樣的態度會不會是一種自戀?
其實跑馬拉松如果是自戀,我覺得這是一種效率不高的自戀,首先日常生活要花非常久的時間訓練,直到有可以完賽的能力。其次往往跟幾百個人或是成千上萬的跑者一起跑步,自己在眾多的跑者當中,顯得可是非常的渺小,例如:我在 2018 年跑紐約馬拉松的時候,總共接近 50,000 名跑者,我跑步的名次大概是在 27,000 名左右,不用說前幾名上凸台,連在中間都沒有,這樣的自己,不會在人群中脫穎而出,當然也不會上電視。雖然 2017 的柏林馬拉松,台灣的跑者因為跑得佷慢,上了柏林日報的封面,但是應該沒有什麼人知道,封面上那幾個人到底是誰。在清晨或炎熱天氣的條件之下,花了幾百個小時的時間訓練跑步,卻沒辦法脫穎而出,這樣怎麼會是自戀的行為?或是有效率的自戀行為?
我覺得每天寫一篇文章那種的,比較接近自戀的行為,以為自己有很多想法,可以分享給別人,其實也沒有什麼高明的地方。炫耀自己的德文很強,但是常常被人家糾正錯誤,聽力不好,先入為主,例如把執業醫生niederlassen 聽成垂頭喪氣 niedergeschlagen,這種行為才是比跑馬拉松更為自戀的行為。
參加馬拉松比賽是不是自戀,我認為不是,尤其那種以前跑得很勤勞,現在月跑量不到 200 公里的馬拉松跑者,更不知道如何自戀?
原文出自李忠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