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大湖鄉一名 25 歲田姓男子與友人在餐廳慶生時,與鄰桌客人爆發肢體衝突,警方到場時有人受傷、持續叫囂,經勸阻無效,對空鳴槍喝止,並逮捕 3 人依妨害秩序罪嫌究辦。
苗栗縣大湖警分局副分局長蔡其宏今天表示, 1 日晚間 9 時許接獲報案,指轄內一間小吃店傳出打架事件,員警獲報到場發現有 3 名男子正毆打另 2 名男子,因現場情況危急,加上有民眾受傷,員警對空鳴槍喝令雙方「蹲下」。
員警對空鳴槍後,發生衝突的 2 派人馬有人雙手抱頭,立即蹲下;有人則是跑出餐廳,但均遭警分局啟動趕往支援的快打部隊員警壓制。
警方調查發現,田男 1 日晚與友人到餐廳慶生聚會,約晚間 8 時許,餐廳告知準備打烊,但田男等人未盡興,仍在店內大聲喧嘩,鄰桌顧客出言制止,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警方除逮捕田男等 3 人外,也協助其他 2 名受傷顧客送醫,幸無生命危險。全案依刑法第 150 條妨害秩序罪偵辦,並調閱監視器釐清有無其他涉案人員。
蔡其宏表示,刑法 150 條妨害秩序罪已於 1 月間生效,在公共場所聚集 3 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可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 10 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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