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毒品通緝犯逃亡 19 年 9 個月,日前從中國廈門返台主動投案,地院認有逃亡之虞,依法羈押,嘉義看守所憂心疫情感染, 4 日轉送醫院負壓病房隔離, 2 次採檢為陰性。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洪嘉蘭表示,黃男為違反麻醉藥品管制條例的通緝犯,1990 年間,因涉嫌運輸毒品安非他命遭起訴,地院審理時,黃男逃亡未到案,地院發布通緝,通緝追訴期 20 年,至今已逃亡 19 年 9 個月,剩 3 個月通緝期滿。
黃姓男子今年 3 月 2 日從中國返台投案,全程穿手術防護衣、戴口罩及護目鏡,也無發燒症狀。
依相關防疫規定,黃男自中國地區返台,於入境時,經測量體溫雖無發燒症狀,依現行防疫規定原應進行 14 日居家檢疫。
洪嘉蘭解釋,黃男具有通緝犯身分,居家檢疫無法確保通緝犯隱匿或逃亡,如果在居家檢疫期間通緝犯逃匿無蹤,社會將付出更大的防疫成本,因此裁定羈押。
嘉義看守所安排他在簡易個人負壓病房隔離,卻擔心黃男若真的染病,影響層面極廣,經與地院溝通後, 4 日送醫院隔離,由衛生局相關人員穿著防護衣、戴口罩,送黃男到醫院負壓病房隔離,並派員戒護,目前黃男已完成 2 次採檢皆為陰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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