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 2 年前遭男子李明彥持鋼筋攻擊,今天二審宣判拘役 58 天,得易科罰金。賴香伶表示,二審時她表達希望法院從輕量刑,因為李明彥確實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
賴香伶在 2018 年擔任台北市勞動局長時,遭男子李明彥持鋼筋攻擊,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一審改以傷害罪論罪判刑 3 月,經上訴,二審今天依傷害罪判拘役 58 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賴香伶在臉書表示, 2 年前她被打傷的刑事案件,今天二審宣判了,雖然她身為被害人,不認同任何使用人身暴力攻擊的行為表達訴求,但她尊重法院判決。
賴香伶表示,二審最後一次言詞辯論時,她就請告訴代理人表達,希望法院能從輕量刑;因為嚴刑峻罰本來就不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好方法,且基於她長期參與勞工運動的經驗,被告從某個層面來看,確實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
賴香伶也提到,她在 3 月 19 日的經濟委員會中,曾質詢中油公司長期委外勞務,造成勞工權益受損、條件下降的問題,要求中油加強保障油罐車司機、加油站工讀生。
賴香伶說,刑事案件對她而言已經結束,如何繼續在崗位上,繼續監督、促進台灣勞動環境的健全,才是現在跟將來最需要投入的工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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