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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趴趴走 男外出洽公妻到藥房被函送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又有人居家檢疫卻外出趴趴走,家住員林市的陳男和太太從歐洲回來需居家檢疫,卻被警方發現離開住所,員警出動找到陳男開賓士車外出談公事,陳妻則前往藥房, 2 人都被警方函送。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長洪文宏今天接受媒體採訪時說,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 2 人最重會被開罰新台幣 100 萬元,他們已被函送彰化縣衛生局,由衛生局進行裁處。

警方指出,陳男和妻子謝女因為從歐洲回到台灣,需在住處接受居家檢疫 14 天,不過前天上午, 2 人持有的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卻顯示 2 人離開住所,員警趕緊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找到 2 人行蹤,也通知 2 人趕快回家。

陳男向員警供稱,已經好幾天沒有進公司,外出是為了談公事,不然工作沒有辦法進行;謝女則說,是為了要到藥房拿藥才會外出;警方事後從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開賓士車外出到辦公室,謝女也外出到藥房, 2 人都已違反居家檢疫的規定。

警方呼籲,接受居家檢疫的民眾不要外出,如果有要事可請親友協助處理,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 100 萬元罰鍰,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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