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以北巿芝山岩附近土地向北巿都發局申請興建大樓及變更設計獲准,居民們認為「日照權」等受損,提告興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天宣判,判居民們敗訴,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起造人華威聯合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1 年 9 月 28 日向台北巿都巿發展局申請就芝山岩附近的 17 筆土地上興建大樓(地上 14 層、地下 1 層,共 32 戶);北巿都發局於 2012 年 4 月 5 日核發建造執照。起造人於 2012 年 11 月及 2014 年 5 月陸續申請建照變更設計,北巿都發局都核准。
芝山岩居民們主張,自家距離這起建案為 400 公尺內,建照變更設計後,大樓破壞芝山岩天際線,將使他們的「景觀權」及「日照權」等受損,本件有法律上利害關係,北巿都發局身為建築設計審核、建照執照發給的主管機關,未審慎評估,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核准建照變更設計。
一審判居民們勝訴,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審理後,今天宣判,判居民們敗訴,還可上訴。居民們聆判後表示,將會上訴。
居民王先生聆判後表示,建案名稱為太子華威,早已完工,這起官司輸了,意味太子華威會是一個破口,縱使芝山岩貴為二級古蹟,又有週遭環境的特殊性,再也阻止不了官商聯手在芝山岩周遭地區攻城掠地,蓋起一排排高樓大廈,圍死芝山岩。
居民廖小姐說,在芝山岩附近住了快 50 年,之前北市都發局提出保護芝山岩天際線,未料不久就核准太子華威的建照,她興訟這 5 年來深深感受北巿都發局並沒有為人民把關。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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