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遠東航空案,今天再度傳喚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張綱維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遠東航空公司去年 12 月間宣布因資金籌措困難,遠航停飛,為釐清張綱維有無涉嫌違反民航法第 48 條第 3 項,而觸犯同法第 110 條之 3 擅自違法停業規定,北檢首度傳喚張綱維說明,訊後諭知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另外,台北地檢署早已接獲情資,針對遠航資金是否遭不法挪用立案展開調查,並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深入蒐證;前立委黃國昌去年指控遠航涉有異常關係人交易,檢調也一併追查有無涉及不法。
北檢函請民航局檢查遠航營運財務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清查是否有掏空或其他不法情事後,今天再度指揮調查局約談張綱維說明,檢察官訊後認定張綱維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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