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今天宣判無罪。李承翰父母受訪說「太離譜」。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提上訴。
54 歲的鄭姓男子去年 7 月 3 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去年 8 月 29 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
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今天宣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 5 年,諭知新台幣 50 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法院每次審理鐵路警察案,李承翰的父親都到庭,希望法院可以判處死刑。李承翰父母今天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不發一語,在記者追問下,李父才說「太離譜」。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表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法院讓鄭姓男子交保,地檢署也將提起抗告。
警政署在媒體聯絡群組發布簡訊表達,對於本案判決深表遺憾;警察執行國家公權力,殺警嫌犯應予嚴重譴責並予以相當的刑事罰責,否則將嚴重打擊警察的士氣。
警政署支持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並將聘請律師全力協助家屬上訴,期待司法能成為執法人員勇於捍衛公權力的後盾,維護警察執法的尊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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