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記者簡翊展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於今(22 日)上午,在北京公布「香港版國安法」草案,根據草案,中國中央將在香港成立「國家安全機構」,並針對任何危害「國家統一」之行為進行懲治,如果正式通過,香港基本法將形同廢紙。
香港版國安法全稱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內容包括七項條文,條文中一再強調維護國家安全、避免分裂和滲透行為,許多學者憂心,國安法將敲響香港自治的喪鐘,讓尚能保障些許自治的基本法無用武之地。
台灣制憲基金會表示,根據草案內容,「港版國安法」完全破壞《中英聯合聲明》與中國當初承諾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自 1997 年香港回歸不過 23 年,香港實質上已變成「一國一制」。香港人多年來引以為傲的獨立自主與法治精神將消失殆盡。
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認為,自去年六月香港「反送中」事件,中國當局對香港民眾採取的種種專制、反民主行為讓台灣人民有深刻感受,直接反映在今年總統大選之中,顯示多數台灣民眾堅決反對中國的專制集權統治。
林宜正進一步說明,然而台灣目前仍有部分政黨或個人,利用台灣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原則」大力鼓吹台灣應與中國進行統一,完全不理會台灣多數民意,更罔顧香港慘烈事實,仍執迷不悟於所謂「和平協議」。
台灣制憲基金會呼籲,政府應正視「一中憲法」讓台灣形成「法律破口」,是專制中國有法律上侵略台灣的可能。
港版國安法草案全文內容: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和第六十二條第二項、第十四項、第十六項的規定,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出如下決定:
- 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 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 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 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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