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動「港版國安法」立法,美國可能以香港不再擁有自治,取消「美國-香港政策法」所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以下為美國香港政策法的特殊待遇重點及取消後可能的衝擊。
● 為何有香港政策法
有鑑於英國 1997 年將香港交還中國,美國國會 1992 年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 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以在香港回歸中國後,美國可繼續給予特殊待遇。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CNN )報導,由於憂心北京加強箝制香港及發生反送中風波,去年起,美國把香港能否維持充分自治作為例行檢視的前提。若國務卿認定自治不復存在,美國國會就能撤除香港的特殊待遇,意味美國對待香港的貿易與其他面向,將與對待中國其他地方一視同仁。
● 給香港哪些特殊待遇
1. 視香港為獨立關稅區
香港政策法規定,美國應尊重香港為個別關稅領域及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GATT ,世界貿易組織 WTO 前身)締約方;美國應繼續賦予香港貨品最惠國待遇。因此香港不受美中貿易戰裡,美國向中國開徵大量關稅影響。
2. 可設立雙邊關係
香港政策法規定,美國應尋求維持並擴大與香港的經貿關係,並應繼續在像進口額度與原產地認證等經貿事務上,以個別領域對待香港。美國應繼續直接與香港協商以決定雙邊相關經濟協定。
美國應繼續將香港視為英國以外的完全自治區,並應在 1997 年6月 30 日後基於尊重經貿事務,將香港視為有別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充分自治區。
3. 貨幣自由匯兌、簽證待遇有別中國其他地區
香港政策法規定,美國應在 1997 年6月 30 日後尋求維持在港設立美國總領事館,以及其他官方和非官方機構;承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護照與旅行文件,九七後香港居民申請美簽與永久居留不受影響;美國應繼續准許美元與港幣自由匯兌。
● 開啟香港之死:取消特殊待遇的衝擊
除上述特殊待遇恐出現變數,美國媒體估計美港間 380 億美元貿易將受到損害。據美國國會研究處( CRS )資料, 2018 年美國對外貿易順差最多的地方就是香港,達 311 億美元。約 290 家美企在港設立區域總部、 434 家設有分部。
英國廣播公司( BBC )指出,中國利用香港作為與世界其他地區做生意的中間人,中國的企業與海外的跨國公司都以香港作為國際或區域樞紐,一旦香港特殊地位取消,也會傷及中國本身; CNN 認為恐爆發美企出走潮。
大和資本市場公司( Daiwa Capital Markets )日本之外的亞洲首席經濟學家賴志文( Keven Lai )說:「長期而言,人們對在香港經商與投資可能得考慮再三。」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中國研究所( SOAS China Institute )所長曾銳生表示,取消對港特殊待遇「是核武選項,會開啟我們所認知的香港之死」。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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