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庇護香港勇武派青年 王定宇:港澳條例授權已夠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右)。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天與一名來台受庇護的香港勇武派青年召開記者會,他說,協助有實質危險的香港人來台,港澳條例第 18 條授權已足夠,目前也確實執行中。

針對中國推動「港版國安法」,總統蔡英文 27 日表示,現在的法律,尤其是「港澳關係條例」規定已經足夠;她強調,照顧香港人民決心不變,行政院將組專案,對香港朋友提出人道救援的行動方案。

王定宇上午與一名在香港實際參與運動、不願具名的抗爭者共同舉行記者會。

這名勇武派的抗爭者說,他與其他 6 名小組成員,在去年 12 月就已經抵達台灣,台灣沒有欠香港什麼,因為這次抗爭是為香港去抗爭,不是為台灣,有些報導說「台灣欠我們什麼、台灣要幫我們什麼,其實是不對的」。

這名勇武派抗爭者表示,依據台灣的港澳條例「已經救我們很多」,他們來台灣後的生活、就學、居留等,政府都有幫忙找學校、提供足夠的協助;「我們現在是留在這裡的客人」,台灣有自己的法律,要尊重台灣的規定,他沒有想過要更多的資源。

媒體詢問,參與抗爭活動面對警察的暴力時,是否感到害怕。這名勇武派抗爭者表示,「我更害怕沒有自由」,更害怕的事情還在後面,現在怎麼能害怕,香港人會努力反抗中國,抗爭是不會停下來的。

王定宇表示,經由台灣在香港建立的非官方管道,從驗證身分、提供參與運動事蹟、進到台灣後的生活協助等,光是勇武派就有 7 人在台灣。

王定宇指出,香港人用投資移民來台灣的門檻是新台幣 600 萬元,但絕大多數需要幫助的香港抗爭者並不符合此資格,因此援引港澳條例第 18 條協助香港勇武派,但目前建立的是非官方管道,細節不方便對外透露。

王定宇表示,協助來台的對象鎖定在香港會有實質危險者,「第 18 條的授權是足夠的」;以這批香港勇武派為例,現在政府協助因政治因素來台港人,數目無法得知,目前確實在執行中。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 18 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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