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她接獲陳情,屏東高工過去接受民眾捐地建校,現在又要強制徵收祖厝,讓家屬失去居住權;教育部國教署表示,會依法行政,法院如果有其他判決,教育部也會尊重。
陳椒華上午與屏東縣議員蔣月惠在立法院舉行「譴責屏東高工接受捐地又強占民地」記者會。陳椒華指出,屏東高工因校地擴建需求,徵收周邊土地、民宅。陳情人陳鵬弘的祖父陳山茶在 1953 年間捐贈 2.6 公頃土地給學校,後來又以低於市值的價格,將 0. 37 公頃土地售給校方,積極募捐助校舍興建。
陳椒華說,後來因都市計畫,縣政府、校方經通盤檢討後,就要徵收地主還在居住的約 270 坪土地,但後代不願意被徵收,「阿公捐地給學校,讓學校的地足夠升格為高中,為什麼學校反而要把我的地徵收?」
陳椒華指出,因為法令有強制徵收,土地就被變更所有權人為國家的,也就是屏東高工所有,經過 20 年的訴訟後,最後判決陳家敗訴,「真的是很沒天理」,教育部、屏東縣政府處理得很糟糕,「法院也判得沒道理」。
蔣月惠說,在國民黨威權時代,民眾無力抗衡,但現在已經是民主時代,希望兩造能協商,至少讓陳情人能活得下去。
陳情人陳鵬弘表示,民主時代還存在這種不公不義的事件、陳媽媽也說,自己靠賣自助餐維生、拉拔 3 個孩子長大,生活並不好過,現在只剩這塊地,「是要我搬去哪?」陳媽媽、陳鵬弘更當場下跪,向官員、校方求情,「要是我死在體育館內,以後還有學生敢去嗎?」
屏東高工校長鄒春選說,感謝先人捐地造福學子,但學校是執行管理單位,這案子從 1995 年打官司到現在,他是現任校長,就要概括承受;經過法院判決後,造成現在的情況,「只能依法行政」。
蔣月惠說,因為這是民事問題,可以私下和解,她要求校方不拆除地上物,雙方就能和解。鄒春選表示,他沒有權力做這樣的決定,要有長官或法院告訴他該怎麼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秘書室主任葉信村表示,教育部要依法行政,法院如果有其他決定,教育部也會尊重,學校必須尊重判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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