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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府連二罰中火 環保署擬接連撤銷

台中火力發電廠。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中電廠重啟 2 號機遭中市府先後開罰 200 萬元、 2000 萬元,環保署已先撤銷第1張 200 萬的罰單,在確定中火拿到第 2 張罰單後,環保署也將持續發函撤銷,並主張中火的操作許可證已處於展延狀態。

因應夏季高溫用電需求,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日前點火重啟燃煤供電,中市府在端午連假期間 3 度率隊稽查中火,認為中火沒有操作許可證違反空污法,開罰新台幣 200 萬元,昨天再罰 2000 萬元,並將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函送法辦。

環保署日前來函撤銷 200 萬元罰單,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說,中央為台電解套,犧牲中部人健康太不應該。

對此,環保署空保處長蔡孟裕表示,環保署已發函給中市府撤銷 200 萬元罰單,且後續若中市府持續開罰,環保署就會一直發函撤銷。

環保署表示,台中市環保局以台中電廠生煤使用量超限為由於去年 12 月間針對電廠進行3次處分並廢止 2、3 號機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案,已經經環保署查明其裁罰是錯誤引用空污法事實明確,因此於今年撤銷,且此案經台中市環保局提起訴願,行政院也已認定無權訴願、訴願不受理。

蔡孟裕表示,台中市環保局的廢證處分是違法的行政處分,已經被環保署撤銷,許可證要回到展延審查中,根據法規規定展延審查中的許可證可以依照原證操作,台中市環保局應依空污法相關規定繼續完成展延審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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