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無照開車行駛蘇花改,發現員警正在隧道執勤,為想觀察員警究竟在做什麼便放慢車速,沒想到低於最低速限時速 50 公里,遭警方攔下,開出蘇花改首張龜速車罰單和無照駕駛罰單。
宜蘭縣警察局交通隊今天表示,6月 20 日起蘇花改主線路段最高速限已由時速 60 公里提升至 70 公里,並規定最低速限 50 公里;蘇花改與舊蘇花公路銜接路段,為維護行車安全,維持速限介於 50 至 60 公里。
警方4日下午3時 17 分於台9線南下 134 .5公里觀音隧道內,以手持式雷射測速槍測得一輛轎車行車速度時速 46 公里,低於最低速限 50 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出首張蘇花改龜速車罰單,處新台幣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罰鍰。
員警攔查車輛後, 20 多歲駕駛王姓男子向警方說,他是想觀察員警究竟在做什麼便放慢車速,沒想到低於最低速限時速 50 公里。
員警還發現王姓男子駕駛執照已被吊銷,再依同法舉發無照駕駛,處 6000 元以上1萬 2000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王男駕駛。
警方表示,從6月 20 日至昨天為止,舉發汽車駕駛人行駛蘇花改時速高於 80 公里以上者計有 482 件。依相關規定,最高速限設有 10 公里寬容值,但最低速限則無寬容值,如遇車流量大或事故導致塞車,則考量實際車流情形不予舉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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