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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移工職災釀憾事 民團籲建立職災墊償制度

泰國移工拜倫去年發生職災送醫,由於內臟嚴重受損因此接受多次手術,醫療費高昂,且雇主不僅不聞不問,甚至想逃避職災責任,讓拜倫身心受創選擇走上絕路;移工團體22日在勞動部外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建立職災墊償制度。圖片來源:中央社

泰國移工拜倫去年發生職災送醫,移工團體今天表示,拜倫受傷期間雇主不聞不問,甚至想逃避職災責任,讓拜倫身心受創選擇走上絕路,呼籲勞動部建立職災墊償制度。

台灣移工職災頻傳,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移工的職災失能千人率是台灣勞工的 2 倍,且外籍移工請領勞保職災給付的人次每年都超過 1500 人;移工團體今天偕同職災移工拜倫的家屬到勞動部召開記者會,籲勞動部建立移工職災墊償制度,讓像拜倫這樣的職災事件不再重演。

台灣移工聯盟希望職工中心專員許惟棟今天表示,拜倫來台工作已 12 年,任職於桃園三永鐵工廠,去年 7 月 17 日下午因操作起重機撞到腹部,送至醫院治療,由於內臟嚴重受損因此接受多次手術,醫療費高昂,且雇主不僅不聞不問,也沒有支付醫療費跟薪水,讓拜倫身心都背負極大壓力。

許惟棟指出,後來移工團體聯繫桃園市勞動局為此召開協調會,也提起刑事、民事的訴訟,即便勞動局已針對雇主未依規定通報職災及未依法給付薪資開罰,但雇主卻為了規避責任,竟說工廠不曾指派移工操作起重機,甚至否認發生職災。

移工團體表示,類似職災案件層出不窮,也有移工受到職災,卻因雇主惡意脫產拿不到相關賠償,呼籲勞動部應該設立職災墊償制度,比照積欠工資墊償,由政府先行墊付,並代位求償、保障移工權益。

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針對拜倫個案,桃園市政府針對雇主未通報職災已依規定處新台幣 3 萬元罰鍰,至於雇主未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桃園市政府也已處 2 萬元罰鍰,後續也將請桃園市政府提供相關事證,並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廢止雇主聘僱移工名額。

勞動部指出,經桃園市政府協調,已於今年 5 月 6 日返還此案移工工資 9 萬 3996 元,移工因發生職災事故,經申請獲核慰問金 1 萬元,另因移工已身故,家屬可再申請最高 10 萬元慰問金。

至於職業傷害保險給付部分,移工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不含自費項目)已由勞保局支付,7 月所請職業傷害失能年金給付,勞保局將秉持從寬、從簡、從速原則審查辦理,且移工在職災治療不能工作期間未取得原有薪資部分,得依規定申請職業傷害傷病給付,後續將洽請泰國駐台辦事處協助家屬提出申請。

勞動部也說,未來將持續針對經常僱用移工的高風險事業單位,加強各項監督檢查,並對聘有外籍移工的工廠及工地實施專案輔導,同時以移工母語印製災害預防宣導摺頁等資料,積極辦理相關防災宣導、教育訓練,以督促雇主落實安全衛生設施改善,積極預防移工職業災害發生。

勞動部指出,移工不幸發生職業災害的補償,可依勞工保險、勞動基準、職業安全衛生等法令規定辦理,目前也有外籍移工慰問金、法律訴訟扶助等協助措施,也正積極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立法中,各界建議都會納入通盤考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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