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署將於 10 月1日掛牌,嘉南農田水利會成員等 306 人為阻止政府強制承受水利會所有水權及資產,禁止設立農田水利署等新的公務機關,委任律師蘇煥智今天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蘇煥智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受訪指出,立法院於 2018 年三讀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預告農田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又於7月2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他與立院國民黨團及各地農田水利自救會代表等人,向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遞交釋憲聲請書提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 40 條有侵害人民財產權等疑義,但大法官8月底決議不受理。
蘇煥智表示,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原因,主要是因為 10 月1日農委會要成立農田水利署,要把所有的水利會的財產都變成國家的,水權變成國家的,聲請假處分的第1個目標,就是禁止把所有水利會的水權、資產過戶給中華民國,所以聲請狀有特別把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列為相對人之一。
另外,農委會要成立農田水利署,來做灌溉管理業務,但其實水利會還存在(這次立法沒有條文把水利會消滅),所以水利會仍擁有水權、資產以及灌溉管理權,因此要禁止設立農田水利署及相關公務機關。
蘇煥智指出,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法院裁准在本案訴訟判決確定前,禁止政府強制承受水利會所有水權及資產,禁止設立農田水利署等新的公務機關。本案訴訟則是包括確認水利會存在、確認水利會的資產及水權都屬於水利會的。
蘇煥智強調,全國各水利會的資產及水權,將於 10 月1日遭過戶,本案有不可回復性的重大損失及急迫性,因此今天不得不先聲請假處分。
不過,立法院於 2018 年三讀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預告農田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立院國民黨團認為有違憲疑義聲請釋憲。大法官認為本案與大審法要件不符,日前決議不受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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