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顯示,台灣高鐵董事長江耀宗每次出席公司會議,都領新台幣 8000 元車馬費,有立委要求檢討。台灣高鐵公司今天說明,江耀宗已致函董事會不再領。
台灣高鐵說,高鐵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支領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的出席費,是歷屆董事會的慣例,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且依法令規定公開揭露於公司年報所載「董事酬金」中的「執行業務費用」項下,於法有據且合情入理。
台灣高鐵表示,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諸多議論,並釀成風風雨雨、人心猜忌,非江耀宗所樂見,昨天已致函公司董事,表明即日起不再支領高鐵公司董事會及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的出席費,也盼種種紛擾猜忌及蜚短流長就此平息,能全力於公司業務正常經營。
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不管過去慣例如何,車馬費或出席費的編列,應讓制度有更好規定,檢討釐清後,不該領的一毛都不能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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