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轎車今天行經國道3號北上 140 公里路段,追撞保護前方正進行移動性清掃作業的緩撞車,轎車車頭幾乎全毀,駕駛幸運僅受輕傷,多名清潔人員也因有緩撞車防護,逃過一劫。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2警察大隊後龍分隊長楊宗哲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上午 10 時許,高公局委外廠商於國道3號北上 140 公里通霄路段內側車道執行移動性路容清潔撿拾垃圾工作,事發後,工程車上約4、5名作業人員,心有餘悸,「多虧有緩撞車保命,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楊宗哲說,當時工程車後方派遣1部緩撞車防護,而在施工路段後方約1公里路肩處,另有一輛警戒車,以鳴發警報器、警示燈,提早提醒用路人靠右行駛,不料,駕駛自小客車黃姓男子,疑未注意前方動態,仍猛催油門追撞緩撞車,轎車車頭幾乎全毀,擋風玻璃碎裂。
事故現場,轎車車頭宛如廢鐵,一片狼籍,但黃男卻僅手腳擦傷,意識清楚,可自行走上救護車,送往苗栗大千醫院治療,經警方調查並無酒駕,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
楊宗哲說,緩撞車是國道執行公務保命利器,此次被撞,造成防撞桿等設備零件毀損,黃男雖幸運只受輕傷,但過去就有肇事車主因撞毀緩撞車而賠償新台幣逾百萬元,黃男除自家車輛損失外,恐須面臨不小賠償金額。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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