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表示,為整頓部分公有免費停車位長期遭私人占用亂象,汐止區伯爵街、淡水區淡金路1段等巷弄內的路邊停車格位,將自 11 月2日起實施收費管理。
目前新北市計有3萬 2000 多個公有停車格,市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指出,其中約有 4000 多個格位在巷道內、公私共有或條件不符合而未採取收費管理,因此部分出現民眾以廢棄腳踏車、花盆等路障占用,成了私家車位。
此外,交通局表示,也有部分公有免費停車位遭報廢車輛占用,未來納入收費管理後,一但收費員開單確認為報廢車輛,市府可依法拖吊,解決髒亂、影響市容問題。
許芫綺說, 11 月2日起,汐止區伯爵街、伯爵街5巷、 12 巷、康寧街 753 巷 10 弄的路邊停車格,週一至週五8時至 20 時,採計次新台幣 60 元收費;另淡水區淡金路1段 152 號、 497 號周邊兩側停車格,週一至週五7時至 20 時,採每4小時計次收費 30 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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