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今天再度傳喚涉嫌擔任白手套的郭克銘,就行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部分開庭。郭克銘庭訊時就檢方認定他行賄廖國棟、丁復華部分案情認罪。
台北地方法院上午傳喚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就行賄廖國棟、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部分,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
郭克銘在庭訊時指出,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罪名均承認,沒有意見。他表示,2015 年間接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委託處理 SOGO 案,李、廖同年 3 月 31 日舉行早餐會,李恆隆希望廖國棟要求經濟部依法行政,當天沒有談得很具體。
至於為何要找廖國棟,郭克銘表示,當時沒有接受遠東集團政治獻金的立委很有限,他才透過認識的丁復華找廖國棟幫忙。
郭克銘提到曾交付新台幣 170 萬元給丁復華,李恆隆後來不放心別人處理金錢的事情,認為「要給也是我給」,要他領出 300 萬元,並聯絡丁復華到李住處,把錢放在李恆隆旁邊,但沒有親眼看到將錢交給丁復華的過程。
郭克銘表示,公司接受李恆隆委託推動公司法修法,丁復華說可負責網軍及媒體置入,因此將一部分預算給丁復華去執行。
李恆隆涉嫌透過郭克銘等人,行賄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及廖國棟、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等,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 SOGO 經營權。台北地檢署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
郭克銘在全案偵辦期間被檢方聲押禁見獲准,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時,郭克銘在合議庭即將諭知是否繼續羈押裁定前認罪,合議庭最後裁定郭克銘新台幣 100 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禁止和同案被告、證人接觸、通訊、通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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