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今天三讀通過「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規定萊劑零檢出,但因與中央法規牴觸,將送行政院審核。桃園市長鄭文燦指出,由中央統一解釋,尊重中央決定。
桃園市議會提案修正「桃園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將原先的豬肉及其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規範,修正為牛、雞、豬等所有供人食用的肉類及其製品,都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包含萊克多巴胺,並要求食品業者提供來源證明。
修正案今天經桃園市議會二、三讀後無異議通過,但中央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自明年起可以進口,修正案要求零檢出的內容與中央法規牴觸,因此將依程序送請行政院審核。
鄭文燦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現在很多縣市的版本與中央政策並不一致,食品安全衛生法及地方制度法對於相關規定是比較明確的,「這個應該由中央來統一解釋,避免造成一國多制,解釋的方向尊重中央決定」。
鄭文燦指出,未來最重要、該做的是國產標示一定要徹底執行,從源頭管理到末端的稽查都要徹底執行,「相信台灣的國產豬肉是非常具有競爭力的」,要讓食品安全在一個穩健制度上進行,要做更好配套。
嘉義市等縣市自治條例規定萊克多巴胺零檢出,衛福部次長薛瑞元 28 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已善意提醒地方自行檢討,依照食安法,動物用藥的殘留容許量是由中央主管訂定,明年若仍牴觸,將以公告方式宣布自治條例無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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