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信,也可以不信 —— 別讓基督徒勞無功
宗教自由,屬人權。不准信,乃人權迫害。
然既稱宗教自由,就是説,可以信,也可以不信。
因此,可以享受所有宗教自由,不表示,宗教可以濫用所有自由。不准信,乃人權迫害,逼著信,或凡事,凡人之事,一切都得聽某些教徒的,這同樣是迫害,歧視同志,就算有志一同的歧視,依舊是歧視。
我指責的是「那些」基督徒,不是「所有」基督徒!有些基督徒只想強灌各種「神真的有愛世人」之福音,卻否認俗塵裏存在各種「人世真的有愛神」之可能。耶穌升天是為了入世。若有人只顧上帝而不顧地上,就錯了。
耶穌知道了,一定會大喊:「別讓基督徒勞無功!」
這些,讓我想起,那年,台北,士林,夜晚,往石牌的路上,我看到一間教堂,面街的牆上斗大的幾行字:「我是道路,我是真理的道路,沒有我,沒人可到天父那裡去。」忽然,頃盆大雨,沒傘,老弱婦孺搶搭計程車,瞬間,車走,街空,路上,只剩我一個年輕人。我全身淋透,看著牆上的:「我是道路,我是真理的道路,沒有我,沒人可到天父那裡去。」忽然,我腦海裏浮現了兩行字:「我是司機,我是計程車司機,沒有我,沒人可到天母那裡去。」
結論:
以信仰基督為名,行迫害人權之實。有人妖言惑眾,有人信以為真,中共拆教堂時,抓關虐基督徒,沒聽你們有異音,就知道歧視同志。
此令人悲哀之所在。此褻瀆基督教之明證。令人遺憾!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