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 3 號新竹系統路段今天清晨發生車禍事故,李姓駕駛下車查看情況,卻遭休旅車撞死,警方表示,高速行駛路段若發生輕微車禍,應儘速將車輛移置安全處,避免二次事故。
一名 33 歲李姓駕駛今天清晨 2 時許,開轎車行經國道3號新竹系統路段南下 101 公里處時,與拖板車先發生車禍,而李男下車查看情況,後方一輛白色休旅車因閃避不及,撞上李男,李男當場傷重,失去生命跡象,而休旅車上的駕駛與乘客也受輕重傷。
警消指出,李男送醫急救時,已無生命跡象,在頭部與腿部,皆有也有撕裂傷,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調查中。事故發生後,國道警察立即前往處理,並在事故前方放置字幕,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路況,同時也聯繫警察廣播電台加強宣導。
警方表示,民眾若在高速行駛路段時,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且在無人傷亡情形下,可先將事故車輛位置照相和標誌繪圖後,迅速將車輛移置安全處所,再通知及等候警察到場處理,避免後續 2 次的追撞事故發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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