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立委涉收賄案,合議庭函詢立法院許可後,認為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涉犯貪污重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2人自 21 日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震清、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國棟等人被控收受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賄款,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太流增資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聲押蘇震清、廖國棟等 10 人獲准。
北檢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蘇震清、廖國棟等人,移審北院。北院依憲法增修條文函詢立法院許可後,裁定羈押禁見3個月。由於羈押期限將至,合議庭8日再度函詢立院。立法院院會今天通過許可羈押,北院下午收到公文後,裁定蘇、廖自 12 月 21 日延長羈押2過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合議庭指出,廖國棟、蘇震清雖然否認犯罪,但以同案被告、證人供述、監聽譯文等證據,2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犯罪嫌疑重大。蘇震清雖然質疑檢察官有關李恆隆、胞姊李秀峰的筆錄有問題,合議庭認為即使剔除這些證據,蘇震清仍然犯嫌重大。
合議庭表示,蘇震清收受李恆隆款項的性質為何,是本案關鍵,蘇震清質疑檢察官有關李恆隆筆錄的證據能力,並聲請傳喚李恆隆交互詰問,所以交互詰問前,不能排除蘇震清與共犯、證人勾串的可能。
廖國棟部分,合議庭指出,廖與李恆隆多透過辦公室主任丁復華、白手套郭克銘居中聯繫,丁、郭、李的供述是本案關鍵,在交互詰問前,不能排除廖國棟與這些共犯、證人勾串。
裁定書指出,蘇震清、廖國棟財力雄厚、有豐富的人脈,蘇震清雖然指稱疫情嚴重或選民託付等原因不會逃亡,但合議庭仍然認為2人有逃亡的資力,有逃亡之虞。
裁定指出,蘇震清雖然說過眼睛弱視、心臟有問題等疾病,自陳沒有達到保外就醫的標準。另外,蘇震清日前絕食抗議,後來也恢復進食;而廖國棟提到有糖尿病、心律不整等疾病,還曾因血糖劇降昏迷。合議庭認為2人沒有非保外就醫顯難痊癒的法定具報停押事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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