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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涉虐死5歲外孫 二審開庭稱想回家求停押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北市魏姓婦人不滿獨自照顧5歲外孫,涉凌虐外孫致死,一審判她無期徒刑,經上訴,二審今天開庭,她說血壓時常飆高、腳長「疔仔」毛囊炎不良於行,請求撤銷羈押,她想回家。

因魏姓婦人羈押期將於 25 日屆滿,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就是否延押,下午提訊她出庭。

魏姓婦人庭上說,想要回家,請求法官讓她回家,她保證不會亂跑,目前的身體狀況因腳部有長「疔仔」毛囊炎,走路會痛而不良於行,血壓時常飆高,有定時吃藥。

辯護律師表示,婦人沒有串供、逃亡之虞,在國內有固定住居所,希望可以撤銷羈押;檢察官則說,她涉犯重罪,有聲請傳喚被害人姊姊作證,有勾串之虞,請求續行羈押。

一審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魏婦不耐長期獨自照顧外孫的壓力,2019 年2月涉開始限制外孫進食,致其外觀體型極瘦弱、嚴重營養不良;魏婦還限制外孫行動,造成頸部、腳踝都是新舊傷。

判決指出,魏婦甚至毆打外孫,導致額頭腫脹、牙齒脫落,臉部、頸部及腳底多處挫瘀傷、撕裂傷糜爛, 108 年 10 月 31 日魏婦發現外孫不省人事,撥打 119 叫救護車,送醫後仍不治。

一審合議庭認為魏婦明知外孫年僅5歲,魏婦是他唯一照顧者,應保護其生命、身體安全,只因外孫調皮加上不滿自己獨力照顧,不思求助社福醫療單位等途徑,竟涉長期嚴重施虐,審酌魏婦始終不認罪、犯後態度惡劣,依凌虐幼童發育致死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之前開庭,魏婦強調「我沒有罪」,是要打跑附身在男童身上的阿公。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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