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證交法案遭羈押至今,他日前聲請以母親患重病、處分公司動產,請求法官以 6000 萬元交保。北院今天裁定駁回。可抗告。
張綱維被控侵占遠航公司新台幣 13 億餘元,並藉由合庫遠航貸款案將樺福集團旗下公司逾 22 億元本息移轉給遠航等,台北地檢署去年7月依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等罪起訴張綱維,並求處重刑,全案移審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繼續羈押。
北院去年 10 月間原本裁定張綱維以1億元交保( 8000 萬元現金保證金、 2000 萬元的人保),但張綱維覓保無著;北院後續裁定延長羈押至今。
張綱維日前聲請具保停押表示,已經籌措 6000 萬元保證金、遠東航空公司的動產,即將在 10 日被清理,需要他出面處理,以及母親罹患重病,病況嚴重,需要他照顧。
北院今天指出,本件經檢察官起訴的犯罪所得高達 30 億元,合議庭先前已裁示 8000 萬元保證金才足夠替代羈押擔保張綱維無逃亡之虞,所以僅 6000 萬元保證金,還不足以確保他不會逃亡。
北院表示,遠東航空公司剩餘的飛機或航材等處分,可以委任他人代為處理,無張綱維本人出面處理的必要(張綱維羈押並無禁見)。
另外,張綱維母親雖然罹患重病,但與張綱維有無羈押的原因及必要,並無絕對關聯性。因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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