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審查 2000 年通過環評的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的環現差,環評委員認為應強化現況與原環評階段環境差異分析說明及遺址調查等資料,決議5月底前補正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開發單位為黃金海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基地 11 .3公頃,位在台東縣卑南鄉加路蘭段,東鄰台 11 省道、南濱伽溪。上次環評委員認為開發單位對現場遺址及生態影響皆未詳敘,決議補件再審。
此開發案通過環評逾 20 年,因根據環評法第 16-1 條規定,逾3年未開發,須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早年曾提出環現差後被要求補件多次並退回,去年再提環現差,同年6月首次審查,今天第2次審查。
今天會中環團表達反對意見,地球公民基金會認為,開發土地雖然已是開發單位私有,但此案涉及文資法管理的富山列冊遺址、海岸法所涉及的珊瑚礁生長區域,以及原基法主管的加路蘭部落傳統領域,再加上環評法適用領域,涵蓋諸多公共權益,且交通部觀光局 2020 到 2023 年的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明確評估東海岸住宿設施「沒有開發需求」。
環評委員、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郭素秋則不滿,開發單位一直用 2016 年的會勘紀錄聲稱遺物稀疏,企圖淡化富山第二遺址的重要性;又稱環現差通過後會探坑試掘富山遺址、富山第二遺址,根本是本末倒置,且疑似在威脅環評委員;探坑試掘半年內就可以完成,離上次審查已過半年仍未執行,難以根據結果做細設調整等指示。
環評會議最後決議開發單位須於5月 31 日前補正以下資料後再審。
相關須補正資料包含應強化現況與原環評階段環境差異分析說明,並以最惡劣情境,包含最大住宿人數及非住宿人數,重新進行營運期間各項環境影響模擬評估;還有檢核施工期間空氣污染物增量模擬合理性;補充廢(污)水處理程序具體規劃;以及以最新文獻釐清開發基地與富山遺址、富山第二遺址的相對位置,並評估遊憩用地剔除遺址範圍之可行性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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