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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人涉非法集結案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

黎智英。 圖片來源:取自 呂秋遠 臉書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多名泛民主派人士涉嫌參與非法集結案,法院今天繼續開審,法庭初步裁定犯案「表證(表面罪證)成立」。

2019 年 8 月 18 日「反送中」運動期間,泛民方面發起在銅鑼灣進行流水式集會及遊行,黎智英等人不理會集會未經官方批准,帶領示威者遊行。

警方其後拘捕了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和何俊仁,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何秀蘭、區諾軒和梁耀忠,都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嫌。

案件先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區諾軒及梁耀忠已在庭上認罪,其餘人不認罪,法庭今天繼續聆訊。綜合媒體報導,法庭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明天並將繼續審理此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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