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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關押 民團籲中保障通訊權、公布釋放日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前)。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民團19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李明哲被捕4週年記者會,訴求通訊權及釋放日期」記者會,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右)向關心李明哲的民眾鞠躬致意。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政府關押近4年,他的妻子李凈瑜今天與民間團體呼籲,中國政府應保障李明哲的通訊權,並應對外公布釋放日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等人今天召開「李明哲被捕4周年記者會,訴求通訊權及釋放日期」記者會,說明上述訴求。

邱伊翎表示,李明哲被關押在中國的時間長達4年,然而自去年武漢肺炎( 2019 年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 )疫情以來,不僅李凈瑜無法前往赤山監獄探望丈夫,李明哲也無法與外界聯繫。

邱伊翎要求,中國政府應保障李明哲的通訊權,允許通信及撥打親情電話,並保障其健康權,並希望大家能繼續寫信到赤山監獄,表達對李明哲的支持。

民團19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李明哲被捕4週年記者會,訴求通訊權及釋放日期」記者會,李明哲妻子李凈瑜(右)和支持李明哲的民團成員擁抱致意。圖片來源:中央社

 

李凈瑜說,她能理解在疫情下無法探監,但中國趕盡殺絕,連基本的通信、通電話都不允許,自無法探監以來,她只收過一封信。

李凈瑜也依據中國法律表達 3 點訴求,包括李明哲服刑超過 1/2,已達假釋門檻,另期望能與李明哲通電話,以及允許李明哲與外界正常通訊。

邱顯智強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 47 條和第 48 條的規定,服刑期間可與他人通信也可會見親屬;湖南赤山監獄的「親情電話系統」早已開通運行,李明哲與外界通訊的權利,不應被違法剝奪。

林昶佐指出,李明哲被中國極權政府濫捕關押已4年,但有些人還對中國獨裁政府報以期待,期望在經濟發展後,中國在人權方面有所精進,但疫情期間中國所展現的態度,讓這些期待破滅。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倡議部副主任張馳表示,按照中國的法律,法院應把判決書交給當事人及當事人的近親屬,但這些都沒有做到,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按照中國法律推算,李明哲應在明年4月 14 日左右服刑完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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