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今天公布 109 年度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總數 115 件,較上一年度減少,其中大湖鄉下降最多,但苑裡、造橋及卓蘭3鄉鎮違規比率上升,將列為警示鄉鎮,加強巡查。
縣府水利處指出,統計苗栗縣 109 年違反水土保持法案件共 115 件,整體較 108 年的 143 件呈現下降趨勢,其中 97 件處分罰鍰,4件屬農業行為違規處以限期改正,其他 14 件則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水利處表示,相較兩年度差異,多數鄉鎮均呈現下降,降幅最大為大湖鄉,從 108 年度的 28 件降至7件,然而,苑裡、造橋及卓蘭3鄉鎮的違規案件不減反增,因違規比率上升,將列為警示鄉鎮,函請鄉鎮市公所加強巡查,即時制止違規行為。
水利處水土保持科分析,案件上升主因仍在於廢棄土方案件增加,水保單位針對相關案件將持續祭出重罰,後續移請農業處、地政處、環保局等單位列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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