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天表示,台鐵太魯閣號事故中,初估工程車滑落軌道1分多鐘後,與太魯閣號對撞,且可確認太魯閣號駕駛員在緊急狀態下,仍全力避免災難發生。
台鐵 408 次太魯閣號列車2日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出軌,造成重大傷亡;運安會下午舉行事故重建說明會,公布部分重建資料及列車紀錄器事故前影像。
運安會主任委員楊宏智表示,從已掌握資料可看到,當天工地有怪手作業,工程車往下開,但行進時有點偏,過彎處卡樹叢並熄火,之後滑落邊坡;經交叉比對,初估約1分多鐘後,與太魯閣號列車以「頭對頭」方式對撞致列車出軌,列車與工程車頭、車上吊臂往衝撞進清水隧道,在距隧道北口 320 公尺處停下。
據運安會公布資料,載很多輪胎的工程車2日上午8 時 49 分 59 秒進工地;9時 20 分到 25 分有其他車輛往工程車方向前進;9時 28 分 50 秒,事故點出現煙塵。
事故列車紀錄顯示,列車上午9時 28 分 38 .5秒出和仁隧道,9時 28 分 43 .6秒出現緊急煞車,9時 28 分 45 .5秒撞工程車,9時 28 分 46 .6秒列車再撞到清水隧道北口左側,之後紀錄停止。
至於工程車從邊坡滑落時間,楊宏智表示,與檢調合作,不適合由運安會公布,但推估約在事故發生前約1分多鐘。
運安會資料顯示,事故列車看到工程車距離僅約 200 多公尺,能反應時間約7秒。
楊宏智說,從事故發生到列車停下來的時間長度要等下階段重建分析,才有更精確資料。
他說,太魯閣號列車當天幾乎滿載,重 358 噸,工程車7.5噸,如果在一般空曠處,是很容易踢開的障礙物,但當時距隧道非常近,又沒足夠煞車距離,導致衝撞進隧道並出軌。
楊宏智表示,列車經衝撞,紀錄器的紀錄會有些錯亂,從紀錄器顯示緊急煞車到紀錄停止約3秒,但這不代表駕駛煞車時間,駕駛應在更早前就已煞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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