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館長」陳之漢在直播時指網紅公民老師羅文是「螺紋保險套」挨告,一審判陳之漢拘役 20 天,經上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仍判陳之漢拘役 20 天、得易科罰金確定。
全案緣於,羅文與陳之漢在網上因政治問題互嗆。羅文於2019 年7月9日在網路平台 YouTube 發影片批評陳之漢是「新民粹型領袖」;陳之漢於同年9月4日回擊,以「螺紋保險套」、「雜碎」等語影射辱罵羅文。
羅文對陳之漢提起妨害名譽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之漢。
一審認為,陳之漢本於發洩情緒的動機、目的,採取對羅文人身攻擊的言論,客觀上達到貶損羅文名譽及尊嚴的程度,但審酌陳之漢坦承犯行,並當庭表達願意深切自我檢討,判決拘役 20 天,得易科罰金。
案經檢方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開庭期間,陳之漢說「做錯事我認了」,希望案子就此了結,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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