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火案逆轉,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紅火案,認定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不構成證券交易法以及銀行法等罪,改判無罪。中信金表示,對於司法單位釐清真相,讓當事人重獲清白,進而實現公平正義,表示感佩。
辜仲諒等中信金控高層主管,被控在 2005 年間買進兆豐金股權及大量連結兆豐金股票的結構債,並指示親信在香港成立資本僅1美元的紙上「紅火」公司,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中信金收購兆豐金股權後,由「紅火」贖回結構債,賺得逾新台幣 10 億元價差。
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審理紅火案,因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等縮減審理範圍後,認定辜仲諒並無間接操縱股價及背信行為,今天逆轉改判無罪,檢方不服可上訴。
中信金今天對於判決發布回應,尊重台灣高等法院所宣示的紅火案判決結果,對於司法單位釐清事實真相,讓相關當事人重獲清白,進而實現公平正義與落實人權保障,敬表感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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