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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刑事處罰遏止酒駕 加強要求檢警確實執法

法務部長蔡清祥資料照。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案修法,酒駕致死最重可處死刑;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受訪說,關於酒駕的刑事處罰,法務部2年前提出修法並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因此在執行面上,會加強要求檢警一定要確實執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蔡清祥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蔡清祥會前接受媒體採訪,被問到國民黨立委江啟臣提案修法,讓酒駕致人死亡最重可判處死刑的看法;他說,有關酒駕的刑事處罰,法務部2年前提出修法建議,也獲得立法院的認同,所以在執行面上,會再加強要求檢警一定要確實執法。

媒體追問蔡清祥,是否認同酒駕刑罰最重可以到死刑;他指出,這要看個案,如果真的有不確定故意殺人的嫌疑,應該請檢察官、法官就個案來認定。

蔡清祥也說,希望大家要有所警覺,法律的處罰很重,不要輕易地違法,明明知道酒駕是不應該的,就不應該以身試法;至於立委的提案,還要經過充分討論。

深媒體人黃暐瀚母親日前遭酒駕撞死,同時也是國民黨主席的江啟臣 11 日表示,他已提案修法,只要酒測超標就直接沒入車輛,且初犯者刑度由 2 年以下提高為 7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最重可處死刑。

立法院會前年 5 月 31 日三讀修正通過刑法第 185 條之 3 條條文;曾犯酒駕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 5 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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