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日前解僱助理,助理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裁決結果近日出爐,認定林穎孟對助理從事工會行為有不利對待,解僱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與助理爆發勞資糾紛,助理也投訴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保費等,林穎孟後續解僱5名助理,助理也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裁決結果近日出爐,勞動部官員告訴記者,林穎孟解僱5名助理,其中有2名的解僱,裁決庭認為是對勞工從事工會活動有不利對待、不續約原因與助理參加工會行動有關,因此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違反工會法。
至於有關助理投訴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挪用助理勞健保保費等。官員指出,林穎孟是否有詐領行為等涉及刑法、貪污罪,都不是勞動裁決可以處理的範圍,而裁決庭也認為,3名助理的爆料對於協商沒有幫助、跟工會活動也無關聯,因此林穎孟針對3名助理爆料行為所為的管理措施、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另外,官員也說,林穎孟在勞資協商期間逕自公布「違失工作定義」、「出缺勤打卡規則」、「請假規則」、「加班規則」等措施,自行變更勞動條件,裁決庭也認為林穎孟拒絕談判,認定林穎孟有違反誠信協商、弱化工會行為。
勞動部官員最後指出,勞動裁決認定林穎孟違反團體協約法、工會法,因此罰鍰最少新台幣 10 萬起跳,實際開罰多少還須研議,而民意代表與受僱者勞資爭議有到勞動裁決庭的案件,林穎孟應該是第一件,因此她也是民意代表中首位被勞裁認定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的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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