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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劑莫德納疫苗需隔10週以上 3對象可間隔28天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國內莫德納疫苗到貨 330 萬劑,半數疫苗已施打,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2劑莫德納疫苗原則需間隔 10 週以上,但醫護人員、機組人員及孕婦3類對象可間隔 28 天接種第2 劑。

自5月 28 日第一批共 15 萬莫德納武漢肺炎( 2019 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 )疫苗運抵台灣後,後續又有美國贈送的 250 萬劑,及兩批共 65 萬劑自購莫德納疫苗到貨。據指揮中心統計,截至9日已接種約 136 萬劑,接近國內手中莫德納疫苗半數。

陳時中昨天已提及,考量部分族群具特殊性,急需完成2劑接種,如醫護人員、機組人員及孕婦,會讓這些族群在合宜最短時間內完成接種。陳時中今天下午記者會進一步說明,醫護人員、機組人員及孕婦3類對象接種第1劑莫德納疫苗後,維持至少間隔 28 天後可接種第2劑。

陳時中表示,其餘一般施打對象在接種第1劑莫德納疫苗後,需與 AZ 疫苗一樣,自間隔 28 天調整到間隔 10 週至 12 週後才可施打第2劑,且目前第2劑原則不開放混打。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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