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今天上午在高雄前鎮區涉酒駕與一名女性機車騎士擦撞,騎士輕傷送醫。丁允恭酒測值0. 23 毫克,因未達0. 25 毫克,警方以函送方式,依涉公共危險罪交地檢署偵辦。
丁允恭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他因心情不佳,昨晚 11 時在家裡喝了高粱,之後就去睡覺,早上8時許出門上班,結果發生車禍,沒想到今天測酒測還有酒測值,強調是自己打電話報案。
丁允恭無奈說,自己早已遠離政治圈,現在只是在民間公司上班的一般上班族,沒想到還如此受到關注,坦言日子不好過,才會喝酒解悶。
他也對擦撞車禍致歉,睡一覺以為酒退,早上上班開車發生意外,對受傷騎士很抱歉,會負起責任。警方則表示,丁允恭完成筆錄後已經離開,過程中無態度激動等不尋常行為。
警方表示,上午8時許警方獲報在前鎮區成功、復興路口發生一起車禍,一部汽車疑似酒駕擦撞一名女性機車騎士。
警方表示,當時汽車和機車都行駛在復興三路的東往西方向,且都位於外側車道,汽車右前車頭與機車碰撞,機車騎士輕傷送醫、意識清楚。經酒測,汽車車主酒測值0. 23 毫克,未超過法定標準值0. 25 毫克。
警方在通知交通分隊現場測量後,依規定製作「刑法 185-3 第2項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如不合格則隨案移送,合格則函送。丁允恭有通過測試觀察紀錄表中走直線等項目測試,警方製作完資料後,依涉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依法規定,刑法酒測值標準是0. 25 毫克,不論是否肇事,一律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但酒測值未達0. 25 毫克,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首次酒駕最高可罰新台幣 12 萬元罰鍰,同時進行觀察記錄表測試,若測試通過則以函送方式送辦。
法界人士表示,即使發生車禍當下酒測未達0. 25 毫克,但回推開車時如達0. 25 毫克仍涉刑法公共危險罪,不過除非酒測時跟上路時間差太久或有特殊原因,一般不太回推。丁允恭酒測未達0. 25 毫克,雖警方仍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可能不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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