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中的東南亞常被形塑為犯罪分子的藏匿天堂,直到聽聞阿雄的故事,才知「出門在外」的人生不容易。以越南來說,每年都有數名自認「走錯路」而主動投案盼能回台的通緝犯。
去年胡志明市進入雨季逾月後的一個下午,身扛殺人罪、流亡越南 14 年的阿雄(化名)被人發現倒臥路邊,阿雄在醫院甦醒後,立刻表明自己是台灣的通緝犯,希望能夠返台投案,終結顛沛流離的日子。
據統計,越南每年平均會遣返 10 餘名台灣通緝犯,在刑事局全球 10 多個派駐據點排名靠前。翻閱越南媒體報導,「阿雄們」最常藏身於胡志明市周邊省市,彷彿真有某種「天時地利人合」造就如此群聚慣性。
按程序,在阿雄返台前,越南警方得先釐清他在越南滯留期間是否有其他犯罪行為。由於阿雄逾期居留太久,調查相當費時,就在台灣家人匯來的急用款項即將用罄之際,越南的慈濟志工出面接手打理阿雄的生活。
負責照顧阿雄的慈濟志工、越南台商陳子宗表示,當時為了配合官方對阿雄的後續調查,他先就近在胡志明市的旅館包下一間房間給阿雄住,並展開對阿雄長達半年的協助與陪伴。
陳子宗說,阿雄不諳越文,在越南沒什麼朋友,隻身在他鄉異國生活,為了度日糊口四處打零工,加上又有飲酒習慣,長期生活作息不規律,讓 50 出頭歲的阿雄看上去比實際年齡更為蒼老。
由於阿雄四肢僵硬又常頭暈,陳子宗便將阿雄送醫診療,檢查後發現阿雄有輕微中風與腦瘤。陳子宗與其他志工見狀不僅自掏腰包買助行器給阿雄,還每天陪阿雄走路復建,甚至親自幫阿雄按摩並帶他看中醫調養身體。
「台灣人那麼多、世界那麼大,偏偏在越南給我遇見,佛教相信因緣,我在想是不是上輩子曾接受過阿雄的幫助,所以必須回報,做這一切我心甘情願。」陳子宗以佛教的因果論解釋自己對阿雄的無私付出。
與阿雄告別前,陳子宗不捨阿雄身無分文,與其他志工取「六六大順」之意,合包了 6600 元給阿雄,並送上有「佛門孝經」之稱的地藏王經,盼他還能有機會孝順高齡老母,彌補多年未能盡孝的遺憾。
一般民眾對通緝犯的了解,大多來自新聞媒體或影視作品,特別是一些重大外逃罪犯,似乎都在海外過著逍遙、滋潤的日子,但這些人之所以見諸報章,就是因為罕見稀有,其他為數眾多的普通逃犯則是另一境遇。
面對中央社記者詢問,刑事局駐越南聯絡官張能欽未就個案具體說明,但強調每年大概都有2至3名主動投案的台灣通緝犯;促成投案的動力往往是盤纏用盡,根據逃犯自訴,不外乎是經商失敗、花天酒地、錢被騙光等。
在這種情況下主動投案的逃犯,往往寄望有人幫忙「出旅費」以便回台。不過張能欽強調,逃犯回台前,必須以日計費繳清逾期居留罰緩,基本 400 萬越南盾(約新台幣 4900 元)起跳,並自行支付機票錢,再由他押至機場。
而除了主動投案的台灣通緝犯,越南警方也很積極逮捕罪犯,對毒販興趣尤其高,因涉毒案件背後常有複雜的犯罪網路,毒品也是各種犯罪的根源,若能攻破不僅有助改善治安,更是吃下績效大補丸。
張能欽說,逃犯選擇來越南多是看中距離近、物價低,的確也比較常在胡志明市周邊省市被發現,這是因為台商、台灣人主要聚集在這裡,加上華人也多,比較方便溝通,才會有這樣的現象。
但他表示,越南的生活物價不斷在成長,與多數人印象中的越南已有一段落差,事實上他所接觸到的部分通緝犯為節省開銷甚至避居越南鄉下。
越南的物價是怎樣的水準,以記者派駐的首都河內市為例,平民餐點烤肉米線一碗約4萬越南盾(約新台幣 50 元);先前因公前往胡志明市,發現當地售價約為6萬越南盾(約新台幣 75 元),再搭上飲料,一餐吃下來也是要台幣上百元。
不同於電影中的「大哥」流亡至中南半島多能開啟聲色犬馬的第二人生,現實中的逃犯際遇雖也具戲劇張力,但少了排場與有力的「後勤補給」,更像是為教化民眾而在電視播出的警世劇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