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國定2級古蹟恆春古城中的北門昨天晚上被貨車撞損,司機肇事後離開被恆春警方迅速循線查獲,警方今天通知肇事司機到案說明,並通知縣政府依文資法究責。
恆春警方昨天下午5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恆春北門被撞損,地上掉滿粉碎的磚屑,警方擴大調閱監視器後,發現陳姓民眾駕駛營業大貨車撞損北門。
警方表示,北門雖可通行汽車,但有車高2.1公尺限制,路旁並設有警告標誌,陳姓司機駕駛的貨車車身過高自撞城門,後因無法通過便倒車離開現場,造成北門城門出入口有磚塊碎石掉落遺留現場。
警方除蒐證外並清理路面以防其他用路人發生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1項規定肇事後逃逸通知陳姓駕駛到案說明,另毀損城門部分也將通知屏東縣政府文化處依文資法究責。
恆春警方調查,這名肇事的陳姓貨運司機,上週送貨時車子才在恆春警分局側門卡住,日前也曾誤撞民眾棚架,面對警方詢問坦承誤撞北門城。
恆春古城有 146 年歷史,是國定2級古蹟,擁有全台最完整的東、西、南、北4城門,目前可通行的只有北門及西門,可通行高度2.1公尺,多年來西門及北門的門洞遭撞擊多次。
屏東縣政府表示,多年來屢有衝撞城門的事件發生,縣府大多只要求修復費用,但古蹟傷害並非花錢修復那麼簡單,依據新公告文資法第 103 條規定,損毀古蹟可處以新台幣 50 萬到 2000 萬元罰鍰,6個月到5年有期徒刑來法辦,希望駕駛人經過城門時多一分尊重及小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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