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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打疫苗也適用春節7+7檢疫 假造證明將依法送辦

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嚴峻,2日中午12時起,所有入境者一律要在機場進行PCR檢測。因桃園機場入境旅客人數不多,在第二航廈的入境旅客採檢流程快速。圖片來源:中央社

明年春節檢疫「7+7」方案將自今年 12 月 14 日起實施,指揮中心考量各國疫苗施打策略不同,今天同意混打世衛或台灣認證疫苗者也可適用此方案,但若發現疫苗接種證明造假,將依偽造文書送辦。

春節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入境檢疫,增加今年 12 月 14 日至明年 2 月 14 日期間的「7+7」選項,入住防疫旅宿 7 天後,7 天改為加強版居家檢疫,完成檢疫後才是7天自主健康管理,適用對象為入境時須完成 2 劑疫苗接種且滿 14 天,疫苗種類為世界衛生組織( WHO )緊急使用清單或台灣緊急使用授權( EUA )通過的疫苗。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下午在指揮中心記者會表示,各國 COVID-19 疫苗有不同接種方針,如加拿大等國因疫苗供給分配規劃導致混打疫苗,所以在春節「7+7」檢疫方案期間返台者,只要確認施打證明無誤,就算是混打者也縮短檢疫天數。

媒體詢問春節「7+7」檢疫方案承認混打,是否包含中國科興混打中國國藥,莊人祥表示,對各種 COVID-19 疫苗都建議施打同品牌疫苗為優先,但各國可能有不同疫苗提供規劃,相關混打策略都予以尊重。

除了「7+7」方案,目前春節檢疫方案還包括防疫旅宿完成檢疫期 14 天,以及 10 天防疫旅宿加上 4 天在家居家檢疫的「 10+4」,適用未完整 2 劑疫苗。

為避免民眾意圖縮減檢疫天數,使用以假亂真的疫苗接種證明釀成防疫破口,莊人祥說,比照去年驗證陰性核酸檢驗證明模式,如果提供不實疫苗接種證明,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新台幣 1 至 15 萬元,另外也會依照偽造文書罪送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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