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捷運三鶯線工安意外釀3死2傷案,今天下午複訊後,諭知簡姓工地現場負責人新台幣 30 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其餘2名被告請回。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邱舒婕上午 11 時許率同法醫師等人前往板橋殯儀館相驗後,下午陸續約詢勞檢所人員、證人,並訊問簡姓工地現場負責人、黃姓水泥灌漿車公司負責人及楊姓灌漿車司機等3名被告。
新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晚間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簡姓男子涉犯過失致死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嫌疑重大,但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即足以擔保後續的偵查、審理等刑事程序。
聶眾指出,且簡男表示將與被害人家屬積極洽商和解事宜,所以尚無羈押的必要,諭知交保 30 萬元,其餘2名被告請回;後續將積極蒐集證據,以釐清事故確切原因及應負責任的相關人員。
針對被害人家屬部分,聶眾說,上午檢察官相驗時,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灣新北分會也派員到場安慰及協助被害人家屬,後續每一被害人都會有主責專任人員及主責志工持續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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