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國中教師昨天擔任導護工作時遭撞命危。包括全教產、全教總等教師團體,今天都呼籲政府檢討教師站導護的制度,改由交通執法人員負責。
高雄市一名國中教師執行導護工作時,遭一台闖紅燈的汽車撞飛,一度腦出血命危,事件引發教師團體關注。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教育部早在 2003 年就曾說明,法律上並無明訂教師擔任導護的義務。然而歷任教育部長卻以志業、愛心等話語,要求教師繼續站導護,縣市政府也不願以交通執法人員取代,導致爭議延宕至今。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師並非交通指揮者,希望政府不要再推諉,盡快拿出具體作為,否則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發動全國教師全面退出校外交通導護工作。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也發出新聞稿指出,學校範圍外不屬校務,為了維護學生上學安全,指揮交通應屬交通警察或義交的工作,不該加諸於學校教師。
全教產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僅說明,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攔阻人車不會受罰,卻沒有執法權,導護教師沒有危險加給、值勤津貼,被撞傷也沒有類似警察的保障。
全教產並說,2004 年曾發生教師站導護離開教室,學生被熱水燙傷,告教師業務過失的案例。呼籲政府正視此問題,透過大量培訓義交,或是修法讓民防人員擔任導護,使教師能回歸教室。
中央社記者詢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截至近中午 12 時尚未獲得回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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