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 2020 年間處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藍綠爆發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國民黨立委呂玉玲互控傷害等罪。2人事後均撤回告訴,台北地檢署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立法院臨時會於 2020 年 7 月間處理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原定 14 日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爆發肢體衝突後,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民進黨立委清場時與國民黨立委發生激烈肢體衝突。
推擠過程中,林楚茵手臂遭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咬傷,留下明顯的齒痕,臉上也有擦傷。林楚茵委託律師到北檢控告呂玉玲傷害、強制等罪。呂玉玲當時受訪指出,「是林楚茵先攻擊我」,她是受到攻擊無法呼吸的情況下反擊,也控告林楚茵傷害等罪。
檢方偵辦期間,林、呂對傷害罪部分撤告,且強制罪部分罪嫌不足,檢方對 2 人不起訴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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