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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緊盯空污緊急防制辦法進度 環保署擬下週公告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24日偕同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右)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延宕許久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應比照福島5縣食品的預告、生效速度,盡快通過並公告。圖片來源:中央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雖然近年來空氣污染逐步改善,但仍有空氣品質不良的時日,呼籲延宕許久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應比照福島 5 縣食品的預告、生效速度,趕快通過並公告。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中)24日偕同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右)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延宕許久的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應比照福島5縣食品的預告、生效速度,盡快通過並公告。圖片來源:中央社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科長蕭培元說,草案在去年 6 月 29 日進行預告,但因為涉及到較多面向,因此有花時間研商,並在去年 10 月 29 日報行政院核定,目前已在今年 2 月 22 日核定,預計下週公告對外說明。

陳椒華今天偕同時力高雄市議員林于凱等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空污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也要比照政府開放福島 5 縣食品一樣,快速生效,而且對空氣污染有積極的因應作為,也會幫助空污與溫室氣體減量。

陳椒華指出,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公告生效後,能幫助環保與工業主管機關對症下藥,更可以進行污染防制工作。

林于凱表示,通過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能促使地方政府積極因應空污不良日,保障民眾健康。

環保署去年 6 月 29 日預告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修正草案,要求燃煤電力機組、鋼鐵冶煉業、石化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對象,於空氣品質不良時必須有對應的降載或減排比例,分為預警及輕、中、重度惡化 4 等級,須降載減排幅度為 10 %至 40 %不等,也明訂地方政府要通知民眾採取健康防護措施,並增加「好鄰居條款」等。

「好鄰居條款」是指地方主管機關要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空污防制方案,當預告空氣品質達紅色警示時,上風處縣市須採管制措施,與鄰近的下風處縣市共同減輕污染負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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