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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併亞太電 鴻海將持股4%成第5大股東

遠傳電信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亞太電信,藉此提升競爭力、擴大營運規模、發揮綜效。右起為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圖片來源:中央社

遠傳電信今天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亞太電信。法人分析,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後,未來鴻海將持有「新遠傳」約 4 % 股權,成為第 5 大股東。

遠傳電信今天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吸收合併亞太電信,合併後遠傳為存續公司,亞太電信為消滅公司,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基準日暫訂今年 9 月 30 日。

根據亞太電信年報,鴻海為亞太電信最大股東,持股比重 32 . 83 %,持股約 12 . 53 億股;鴻海集團旗下轉投資事業鴻揚創業投資持股比重 7. 88 %,持股約 3. 01 億股。

根據公告,遠傳電信去年 9 月中旬經由私募認股方式取得亞太電信 5 億股,持股比重 11 . 58 %,當時遠傳電信暫定一年內發行普通股 8184 萬 2616 股,交換鴻海持有亞太電信約 5. 27 億股。

鴻海今天晚間公告,原先在 2020 年 9 月 4 日與遠傳電信簽立股份交換合約,在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就合併案簽署合併契約後,鴻海擬暫不依先前合約以亞太電信股份與遠傳電信增發進行股份交換。

鴻海指出,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合併案,並經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進行合併後,鴻海與遠傳先前股份交換協議書即為終止。

如合併案未經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或相關主管機關未核准合併案,或亞太電信與遠傳電信未進行合併,鴻海表示,與遠傳電信將立即進行原定股份交換案。

據了解,鴻海原先與遠傳電信規劃兩階段換股案,第一階段遠傳投資新台幣 50 億元取得亞太電信 11 . 58 % 股權,鴻海規劃持有亞太股權約 36 %;第二階段,遠傳擬發行新股,交換鴻海部分持股,原定今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今天因遠傳電信宣布合併亞太電信,鴻海與遠傳的換股案暫緩。

法人分析,台灣大哥大去年底宣布合併台灣之星,加速遠傳電信合併亞太電信的腳步。遠傳合併亞太電信後,亞太電信將不再是鴻海合併報表子公司,未來鴻海將持有新遠傳約 4 % 股權,成為第 5 大股東;而鴻海未來不直接參與經營電信產業,轉型提供電信產業鏈軟硬體設備和服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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