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際勞動婦女節,移工團體台灣移工聯盟指出,台灣家事移工多由女性擔任,但家事移工卻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每月薪資僅有新台幣 1 萬 7000 元,呼籲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勞動條件。
台灣移工聯盟等團體今天到勞動部前召開「家務移工沒保障、中階永居都是空」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改善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
台灣移工聯盟指出,家事移工多年來被排除在勞基法之外,根據勞動部的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去年有高達 74 .3%家事移工表示假日都沒有放假,撇開疫情影響,往年也都有高達 34 %都沒放假,這代表有 7 萬人左右的家事移工長年都沒有休假。
此外,家事移工的薪資薪資也與基本工資差距越來越大,今年基本工資已經到每月 2 萬 5250 元,但家事移工仍停留在 1 萬 7000 元,至今與基本工資的差距已經到 8250 元,差額已經創下歷史新高。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陳容柔指出,現在家事移工的聘僱成本都是由個別家庭負擔,但家事看護工應由政府社會福利資源及社會福利制度納入長照資源中,由長照機構來聘請家庭看護工,這樣可以達到勞工有法令勞動保障、雇主及受照顧者可以得到完善照顧品質等目標。
陳容柔也說,在長照制度還需時間健全的情況下,過去也曾提出家事服務法希望能保障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但至今多年仍沒有訂定,政府僅在今年提出「移工留才」方案,但實際上是許多雇主不願意或沒有能力用2.4萬薪資來聘雇家庭看護工。
陳容柔說,台灣需要這麼多看護,但政府卻不去探討家事移工不留台灣最主要因素就是勞動條件太差,其實只要改善家事移工的勞動條件,移工自然會留下來,根本不需要政府提出「移工留才」方案,呼籲先改善制度性問題、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事移工有基本工資、工時限制、休假等基本保障,再讓政府長照資源進入有需求的長照家庭中。
對於移工團體訴求,勞動部回應指出,家事移工因工作型態、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受僱於勞工明顯不同,適用勞動基準法有窒礙難行之處,而各界對推動專法現階段也沒有具體共識,後續將就各相關議題,循序推進各項家事移工權益保障措施。
勞動部也說,為了提升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保障,目前已規定外國家事勞工來台工作前,應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契約,約定事項包含雇主應提供足夠休息時間、每 7 天應給 1 天休假。
此外,為了提升家事移工薪資,考量國內薪資環境變化,目前也正持續與移工來源國研商,將在兼顧移工權益與雇主負擔下,調整家事移工薪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