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5 月 1 日上路,勞動部公告特別加保對象包含自然人雇主及未加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意即未加入職業工會且與雇主僱傭關係不明的外送員也可自行投保。
現今社會型態多元,從事非典型勞動的人口也逐漸增加,為了讓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雇主的勞工與實際從事勞動而獲致報酬人員也有工作安全保障需求,法規也明定其他有勞務事實並受有報酬者同樣適用規定。
不過,當時在立法院討論時,對於外送員、受刑人作業員是否納入並無定論,後續交由勞動部討論。勞動部近日公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開放自然人雇主及未加入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等也可自行投保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長林煥柏告訴中央社記者,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訂定特別加保對象並不會以職業來做界定,因此法規明定,若是未加入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也可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也就是說,若是未加入職業工會且與雇主僱傭關係不明的外送員也可自行投保。
不過,若是受刑人作業員,林煥柏表示,經邀集專家學者討論,受刑人作業為公法上的矯治措施,與一般勞工提供勞務或是勞工受領報酬當作生活所需不同,所以不符合公告的定義。
此外,受刑人在監獄從事作業,如果受傷,監獄行刑法有提供補償金,因此經考量,受刑人作業員不納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特別加保對象。
林煥柏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開放讓自然人雇主及未加職業工會的自營作業者等也可以自行投保職業災害保險,5 月 1 日起都可以自行透過便利商店或者勞保局網站自行投保。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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