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對情侶日前搭捷運遇「攝狼」,男友驚覺女友裙底風光遭偷拍後報警送辦。捷警今天表示,近2年捷運偷拍案逾半數都發生於電扶梯,呼籲謹記「一護二移三呼叫」自保。
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第一分隊長羅俊民今天表示,第一分隊警員盧炘楷、張琪翊今年 2 月 3 日於捷運車廂執勤時,當天下午 1 時 53 分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女子遭偷拍,立即趕赴處理。
經調查了解,被害施女和男友自台北車站搭捷運至北投站,其男友在快到站期間察覺鄰座男子行為怪異,疑似偷拍女友裙底,現場獲得對方同意後觀看其手機內的錄影畫面,確實有施女遭偷拍不雅畫面,立即報警處理。
捷警隊隨後調閱相關監視影像,並檢視犯嫌手機畫面,證據確鑿後,將全案移交轄管市警局北投分局依妨害秘密罪接續偵辦。
根據捷警隊統計資料顯示,近 2 年受理妨害秘密案件共計 73 件,發生場所以電扶梯的 37 件、占 50 .7 %居冠,其次為大廳層的 10 件、占 13 .7 %,以及站體進出口的 9 件、占 12 .3 %。
常見偷拍犯罪手法,捷警隊指出,犯嫌常利用搭乘電扶梯上下時的角度落差,以及車廂內被害者坐在椅上及上廁所門縫空隙時機,趁對方一時不察偷拍其裙底、胸部或如廁影像。
捷警隊表示,針對這類案件已特別利用大數據分析犯案熱點時段、地點,並規劃 16 個重點站體進行守望及車廂巡邏勤務,加強累犯建檔、辨識並加強犯罪預防宣導等防制作為。
此外,也結合捷運公司保全、站務人員、轄區分局及綿密監視系統,建構完善治安維護網絡,迅速攔截破獲捷運系統偷拍、性騷擾案件。
捷警隊提醒,捷運痴漢勿心存僥倖,涉性騷擾罪者最高可處 2 年有期徒刑,妨害祕密罪最高更可能處 3 年有期徒刑;另,民眾搭乘捷運電扶梯時,應注意後方有無可疑對象持手機等物貼近偷拍,若在車廂內遇可疑人貼近等異常舉動時,應設法遠離觀察其是否跟隨續犯。
同時,民眾應謹記「一護二移三呼叫」步驟,首先「用隨身物品保護隱私部位,防範有心人士有機可乘」,其次,「快步移動至捷運保全或各站詢問處求助」,以及「按壓車廂內緊急對講機求救或呼叫站務、保全人員或捷運警察到場處置」,以確保自身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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