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於3月2日公告實施「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警方首週攔獲3人因涉嫌多次酒後駕車,成為首批被公告在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網頁案例。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酒駕再犯者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將於3月 31 日起實施,但台南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酒駕危害事件,指示市府相關單位應於法令上路前有更積極作為。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台南市推動「台南市重大酒駕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以酒駕肇事致死、酒駕肇事重傷、酒駕肇事逃逸、受社會矚目酒駕新聞事件、因酒駕受裁決處分確定共5類重大酒駕事件,將當事人去識別化資訊、違規事實相關說明、當事人影像模糊化處理的相關照片,適時公布於交通局網站,希望警惕當事人,同時提醒民眾行經酒駕事故路段更加小心。
王銘德指出,公告後執行首週,台南市警方分別在麻豆區謝庴寮、下營區九份街、中西區民族路二段攔獲謝姓、邱姓、林姓3名民眾涉嫌酒後開車、騎機車再犯案件,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由於3人均為曾因酒駕受過裁決處分確定的累犯,於是將3人資訊公告在網頁。
他說,市府將持續針對重大酒駕肇事事故適時主動公開資訊,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可請未飲酒親朋好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並多利用酒後代駕服務。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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