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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治酒駕受刑人 矯正署採公衛三級預防概念

矯正署心理師彭瑋寧(圖)23日表示,針對矯治酒駕受刑人,矯正署採公衛三級預防概念。圖片來源:中央社

矯正署今天表示,針對矯治酒駕受刑人,蒐集國內外酒癮戒治文獻後,以公衛「三級預防」概念,提升個人社會責任、減少酒精迷思及強化改變動機,期許促進受刑人行為改變。

法務部今天下午舉行媒體茶敘,主題為「酒駕公共危險罪的受刑人在監處遇情形」,由矯正署心理師彭瑋寧進行報告。

法務部長蔡清祥於茶敘時指出,酒駕零容忍是重要政策,在修法上加重處罰,嚴審酒駕犯不得易科罰金等,但似乎忽略酒駕(累)犯的受刑人,也是需要幫忙戒癮治療、破除飲酒迷思等才不會再犯。

彭瑋寧指出,矯正署蒐集國內外酒癮戒治相關文獻及專家學者意見,參酌公共衛生「三級預防」概念,規劃設計矯正機關酒駕犯處遇方案,概念是使受刑人重視社會責任。

彭瑋寧表示,第一級預防層次採普及性,對全體受刑人宣導認識酒精知識及破除飲酒迷思,防止未來發生酒駕行為;第二級預防層次著重於酒駕受刑人,除醫療衛教、學習相關法規,更以生命教育提升酒駕犯對自己的生命責任及社會責任;第三級預防層次對於有酒精成癮可能的酒駕犯,協助提升改變動機,減少問題行為如酒駕、暴力等,以利社會功能恢復。

矯正署新聞資料則指出,與衛福部合作「矯正機關整合性藥癮治療服務暨品質提升計畫」, 111 年共有 15 間矯正機關獲得相關醫療服務及轉銜,鼓勵有飲酒問題或酒癮受刑人即早就醫,有效協助擴大處遇服務網絡,共同努力協助酒駕受刑人復歸社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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